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政策研究简报【2026年第十三期】
一、国家动态
1、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
2026年6月13日,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发改能源〔2026〕884号),文件于6月25日对外公开发布,统筹部署未来五年能源安全保障与绿色低碳转型各项工作。
《规划》锚定2030年阶段性发展目标,明确届时将初步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能源综合生产能力提升至58亿吨标准煤,能源对外进口渠道多元稳定;煤炭、石油消费实现达峰,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25%,风光装机、非化石发电量占比均突破五成,成为电力供给主体。同步建成韧性充足的新型电力基础设施,能源核心装备技术实现自主可控,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成型。
围绕保供与转型双重任务,规划统筹供给、产业、消费三条主线实施系统部署。供给端深挖国内油气资源潜力,聚焦深地、深海、非常规油气、老油气田四大领域稳油增气,稳定原油年产2亿吨,持续扩大天然气产能。产业端推动油气、炼化行业低碳升级,统筹风光资源与油气田协同开发,布局CCUS产业集群,严控炼油产能规模并优化行业用能结构。消费端全面推进工业、交通领域电能替代,完善干线货运、内河航运绿色补能配套,拓展天然气掺氢等清洁利用场景。
《规划》要求各地、各相关单位压实主体责任,细化配套实施举措,统筹能源保供、产业升级与绿色转型协同推进,以完善市场价格机制、强化行业统筹监管保障各项目标落地见效。(来源:中国政府网)
2、国家发改委明确“十五五”节能降碳实施路径,扩大零碳领域投资
2026年6月,国家发改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委新闻发言人李超就中办、国办近期印发的节能降碳、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考核两份政策文件,解读“十五五”节能降碳工作部署,厘清碳排放双控与经济发展统筹推进思路。
发言指出,“十五五”是碳达峰攻坚决胜阶段,碳达峰碳中和是高质量发展内在要求,各地需统筹经济增长、能源安全与绿色转型,依托考核机制引导资源向非化石能源倾斜,依托绿色转型拓宽投资增长空间。
政策实施分存量、增量两端精准发力。存量层面,围绕钢铁、煤电、炼油等九大高耗能行业实施三年节能降碳改造攻坚行动,力争2028年底重点行业能效标杆产能占比平均提升20个百分点,煤电行业提升15个百分点,淘汰能效基准以下落后产能,为新增“两高”项目置换碳排放指标预留空间。增量层面,引导新建项目优化用能结构,推广绿电直供模式,优先扶持高附加值、低碳先进技改项目,鼓励项目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比重。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引导各地加大零碳园区、零碳运输走廊投资建设力度,推动新增清洁能源发电量全面覆盖全社会新增用电需求,持续培育绿色低碳产业新增长点,稳步推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来源:碳中和专委会)
3、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
2026年7月3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生态环境法典、循环经济促进法及“十五五”规划纲要要求,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统筹全产业链资源循环,助力资源安全保障与绿色低碳转型。
《规划》明确阶段发展目标:2030年建成覆盖生产消费回收利用全链条循环经济体系,主要资源产出率较2025年提升16%左右,大宗固废年综合利用量约45亿吨,再生资源年循环利用量5.1亿吨,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达8万亿元;2035年基本建成高质量循环经济体系,资源利用效率跻身国际先进水平。
文件部署五大重点任务:夯实源头减量化基础、提升资源资源化利用水平、扩大产品再利用规模、畅通废弃物回收网络、推动循环产业提质升级,同步完善制度政策、宣传引导与国际合作配套保障。
《规划》要求各地各部门压实责任、协同推进,细化落实举措,国家发改委将统筹开展动态监测与实施评估,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来源:国家发改委微报)
4、国务院印发《“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统筹部署碳达峰攻坚工作
2026年7月9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文件,国发〔2026〕22号《“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于7月5日正式印发实施。文件明确“十五五”是碳达峰关键攻坚阶段,立足生态环境法典、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考核相关制度,系统部署绿色低碳转型各项任务。
方案确立2030年核心发展目标: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较2025年下降17%,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升至25%,稳妥完成煤炭、石油消费达峰,夯实碳中和中长期发展根基。
全文围绕五大板块系统谋划实施路径。一是优化能源供给结构,统筹风光水核多能开发,完善特高压、储能、虚拟电厂调节体系,有序推进煤电转型、煤炭清洁替代,优化油气绿色利用路径。二是推动产业低碳升级,严控“两高”项目,实施重点行业节能改造,布局国家级零碳园区、零碳工厂,依托循环经济挖掘降碳潜力。三是覆盖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生态碳汇四大领域,推动建筑绿色建造、交通新能源替代、国土绿化提质增效。四是完善制度支撑体系,从法规标准、碳核算、科技攻关、资金价格、碳市场机制多维度强化政策供给。五是压实各方实施责任,细化地方考核、全民绿色行动与国际绿色合作举措。
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细化配套落实举措,国家发改委统筹动态调度,全方位统筹能源安全、经济发展与节能降碳协同推进,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来源:中国政府网)
5、固废新政落地:告别粗放模式,合规决胜行业新赛道
2026年3月1日,新版《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25)正式实施,叠加“固废十条”政策深化、“十四五”收官及无废城市建设关键期背景,固废行业迎来全面重构,彻底厘清工业副产物与固体废物边界,摒弃“一刀切”判定模式,建立全新合规举证体系,严控伪资源化乱象。
新规落地为环保行业带来四大发展机遇,固废合规咨询、固废高值资源化利用、智能环保装备升级、历史固废堆存生态修复四大赛道迎来红利期。同时行业面临四大严峻挑战,固废属性误判将面临高额罚款与信用惩戒,行业技术门槛大幅提升,合规改造成本推高企业经营压力,且常态化严格监管下仍存在跨省处置标准不统一的问题,中小低端企业加速被淘汰。
企业需对标新规完成物料属性复核、搭建鉴别能力、聚焦优质赛道、依托技术降本、抢抓政策红利、落实全流程合规风控。未来五年固废行业将告别粗放发展模式,合规化、高值化、数字化、专业化企业将主导市场。(来源:环保人联盟)
6、国税总局26年第12号公告(再生资源)专项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将于2026年7月1日正式施行,在原有反向开票政策基础上,针对性下调废钢行业散户个税预缴税率,通过减税激励推动行业完成线上合规交易转型。新政优惠仅适用于自然人散户向资源回收企业销售废钢等废旧产品,且必须满足线上数字化系统“资金流、发票流、业务信息流”三流合一的反向开票要求。
新政设置阶梯式个税预缴税率,自然年度线上合规销售额60万元以内部分税率降至0.25%,较原0.5%减半征收,超额部分及线下传统开票渠道仍维持0.5%税率。本次新政仅调整个税政策,原有增值税优惠、回收企业简易计税等政策保持不变。线上三流合一模式实现交易、开票、扣税全流程自动化,依托金税四期实现实时监管,有效杜绝虚开、无票交易等乱象。
该政策深刻重塑废钢全产业链,大幅降低散户合规交易成本,整治行业灰色流通乱象,同时解决回收企业进项票难题、降低税务与人力成本,加速行业向数字化、合规化转型,利好头部数字化企业,推动行业集中度提升。此外,新政可稳定合规废钢货源,助力“十五五”碳达峰与电炉炼钢产业发展。实操中需注意额度年度累计、次年汇算清缴,严禁拆分账户套利,规避税务风险。(来源:钢之家废钢)
二、地方动态
1、安徽省工信厅就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2026年6月25日,媒体发布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6月24日印发的公告,就《安徽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截止至2026年7月23日。
该细则依据工信部相关管理办法、省工业领域碳达峰方案等政策编制,共六章二十一条,统一规范全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梯度培育、申报认定与动态管理流程,同步废止原有省级绿色工厂评价暂行办法。文件明确绿色工厂核心定义与申报准入门槛,划定经营异常、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失信等六类企业禁止申报情形,厘清省市工信部门分级管理职责。
细则建立年度常态化评价机制,实行市、省、国家三级梯度培育,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须先获评省级绿色工厂;企业线上自主自评、地市初审推荐、省级专家评审公示,全流程标准化推进。同时完善动态监管机制,要求入选主体每年报送指标数据,对存在造假、重大事故、逾期不报材料等情形的单位予以移出名单。
文件提出统筹财政、金融、用能等配套扶持政策,引导绿色工厂示范推广低碳技术、披露环境信息,带动产业链协同减碳,以长效培育体系推动全省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来源:节电委)
2、2026中国物资再生协会行业工作会议在太原召开
6月25日,由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主办的2026年行业工作会议于山西太原举办,600余名行业主管部门、科研院校、地方协会及再生资源企业代表参会。
会议内容主要围绕梳理行业规模化转型发展现状,号召行业抢抓“十五五”发展机遇,坚持合规经营、创新提质。山西本地企业代表围绕行业粗放经营、技术薄弱等现存短板交流发展思路,研判再生资源标准化、规模化发展窗口期。
会上,专家分别围绕行业国际化发展路径、循环经济政策趋势、再生资源行业税务合规管理作专题分享,剖析产业机遇、外部市场拓展方向与涉税风险应对举措。主论坛同期开设动力电池回收、固废资源化、制冷剂回收等5场细分领域分论坛,各主体围绕产业痛点、技术升级、行业规范开展深度研讨。
6月26日,参会代表赴当地再生资源企业实地观摩报废机动车规范化拆解运营模式。本次会议搭建产学研企交流平台,明晰行业政策导向与合规发展要求,为物资再生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凝聚行业共识。(来源:塑料回收司南)
3、贵州出台新规细化工业固废回填全流程管控举措
2026年7月4日,行业平台发布《贵州省工业固体废物回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为全省工业固废回填处置划定全流程管理规范。办法依据《生态环境法典》《矿产资源法》等法规制定,明确回填定义、适用固废品类、责任主体、项目全流程管控及部门职责。
文件规定,仅达标Ⅰ类固废可开展回填,优先消纳煤矸石、粉煤灰、磷石膏,试点推进赤泥、冶炼废渣等回填;划定生态红线、饮用水源地、活动断层等六类禁选区域,明确临时用地期限不超2年。项目实行并联审批,同步配套环保安全设施,建立全过程台账并接入省级固废智能监管平台,落实常态化监测、竣工验收、长期管护制度。
办法创新推行“一渣一策”技术服务机制,煤矸石、磷石膏等大宗固废由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提供技术支撑,其他品类由省级统筹。压实产废企业、矿山、土地权属方及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发改、工信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监管。该办法由省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解释,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内将结合实践动态修订,为大宗工业固废资源化消纳、矿山生态修复提供标准化制度支撑。(来源:生态环境学习)
对广东省工业固体废物回填项目管理的启示
依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环境统计公报,广东全省年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约8464万吨,粤北韶关、清远、阳江有色金属冶炼、火电产业集中,冶炼废渣、尾矿、粉煤灰、脱硫石膏产量巨大,全省存在大量废弃矿坑、塌陷沟壑,具备固废回填消纳与矿山生态修复结合的现实需求,但目前缺少工业固废回填专项管理制度,项目选址、审批、运维、追责缺乏统一规范,贵州试行办法可提供系统性借鉴。
一是加快出台省级专项管理细则,贴合广东产废特征划定管控标准。针对省内冶炼渣、尾矿、化工污泥等大宗固废分类制定准入标准,明确仅达标Ⅰ类固废可回填,划定饮用水源地、红树林、生态保护红线、岩溶地质等禁止回填区域,匹配岭南丘陵、滨海特殊生态管控要求,同步规范临时用地期限、复垦衔接要求。
二是建立分级“一渣一策”技术服务机制,适配全省区域差异。粤北矿产密集区域由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提供尾矿、冶炼渣回填风险评估技术支撑;珠三角化工、火电集中区由省级统筹脱硫石膏、工业污泥专项技术指导,补齐现有固废回填技术指引空白。
三是依托广东成熟固废数字化平台完善全流程智控。借鉴贵州固废智能监管平台模式,将回填项目接入省固废监管云平台,复用现有危废“一码贯通”“五即”监管体系,要求项目实时上传固废来源、回填量、环境监测数据,实现来源可溯、过程可查。
四是构建多部门并联审批与多方责任闭环。打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水利审批通道,推行环评、水保、用地并联办理;明确产废企业、矿山权属方、属地政府三方主体责任,建立项目竣工长效巡查、标识公示、档案留存制度,结合广东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废弃矿山回填修复,同步强化跨区域非法倾倒联合执法,统筹固废消纳、矿山修复与生态安全。
4、河北省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明白纸分析解读
(1)文件来源背景
《河北省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明白纸》这份文件是河北省生态环境部门为方便企业理解和遵守固废法规而编制的政策解读与合规指引,其主要法律依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同时也参考了国务院《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国发〔2025〕14号)等最新政策,进行了归纳、提炼和必要细化。
以下是各部分的具体出处及法律依据对照:
总体要求(八个必须、两个不得)
出处:《河北省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明白纸》“一、总体要求”部分。
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例如:
第2条“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对应《固废法》第二十条。
第一条“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对应《固废法》第十八条。
第4、5条关于跨省转移的规定对应《固废法》第二十二条。
工业固体废物(十个严格、两个禁止)
出处:《河北省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明白纸》“二、工业固体废物”部分。
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三章“工业固体废物”,例如:
第二条“建立管理台账”对应《固废法》第三十六条。
“建设贮存设施”对应《固废法》第四十条。
第7、8条关于单位终止、变更的规定对应《固废法》第三十七条。
政策依据:《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国发〔2025〕14号)提出“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十个规范、八个不准)
出处:《河北省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明白纸》“三、危险废物”部分。
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章“危险废物”,例如:
第三条“设置识别标志”对应《固废法》第七十七条。
第四条“转移联单制度”对应《固废法》第八十二条。
第五条“环境应急预案”对应《固废法》第八十五条。
“八个不准”中的多项禁止性规定对应《固废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三条等。
法律责任(行政、刑事、民事责任)
出处:《河北省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明白纸》“四、法律责任”部分。
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章“法律责任”,例如:
行政责任条款对应《固废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等。
刑事责任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民事责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对应《固废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2)具体条款对比分析
①关于“建立管理台账”
《河北省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明白纸》表述:“产废单位严格建立健全……全过程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
法规原文对比:《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规定“应当建立健全……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
分析:《河北省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明白纸》增加了“严格”一词以强调其重要性,核心要求与法规一致。
②关于“委托核实义务”
《河北省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明白纸》表述:“产废单位委托……严格核实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法规原文对比:《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规定“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分析:《河北省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明白纸》增加了“严格”一词以示强调,核心要求与法规一致。
③关于“单位终止或变更”
《河北省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明白纸》表述:“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终止的……变更的,变更后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
法规原文对比:《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规定“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终止或者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工业固体废物……”
分析:《河北省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明白纸》将义务主体区分为“终止”和“变更”两种情形,比法规原文更具体,便于执行。
④关于“尾矿库封场”
《河北省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明白纸》表述:“尾矿、煤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矿山企业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封场……”
法规原文对比:《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规定“……停止使用后,矿山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等规定进行封场,并采取工程绿化等方式进行生态修复……”
分析:《河北省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明白纸》的表述更简洁,法规原文则额外强调了“生态修复”的要求。
⑤关于“排污许可证”
《河北省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明白纸》表述:“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许可证中严格记载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利用、处置要求等信息。”
法规原文对比:《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规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执行排污许可管理相关规定。”
分析:《河北省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明白纸》聚焦于排污许可证的记载内容,而法规原文规定的是取得许可这一前置义务,两者角度不同,但互为补充。
⑥关于“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河北省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明白纸》表述:“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危险废物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并报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法规原文对比:《固废法》 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分析:《河北省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明白纸》列举了管理计划应包括的内容,比法规原文更具体,便于企业操作。
(3)总结
总的来说,这份《河北省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明白纸》是在严格遵守上位法的基础上,对庞杂法规条文进行的系统性梳理和要点提炼。它的主要目的不是创设新规定,而是通过更清晰的结构、更明确的要点和更具体的指引,帮助企业尤其是产废单位,更好地理解和遵守法律规定。
因此,可以将其视为一份高价值的合规操作指南。企业在具体执行时,仍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规的原文为最终依据。
5、元力活性炭:碳硅协同循环共生开辟绿色发展新路径
为贯彻落实相关全会精神与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双碳目标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福建省工信厅征集多行业循环经济典型案例,为区域产业绿色升级提供示范经验。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全球最大木质活性炭生产企业、省级循环经济示范企业,2025年营收31.61亿元,产业与绿色发展成效突出。企业依托闽北竹木资源优势,打造林产化工-白炭黑循环产业园,形成三大核心模式:构建竹炭硅热闭环循环系统,实现能源梯级利用,大幅节约标煤、降低生产成本;创新磷酸梯级回收与废水电解回用工艺,实现生产物料闭路循环,有效减排降耗;依托竹材生态优势替代传统原料,辅以清洁生产技术,实现全链条低碳转型。(来源:福建工信)
对广东省的启示:
该案例对广东省新材料、化工及农林加工产业绿色转型具备重要借鉴意义。广东可立足本地产业特点,推广跨产业能源梯级利用模式,推动上下游企业热能、余料互通共享;聚焦生产工艺升级,推行物料循环回用技术,减少原料消耗与固废排放,降低企业环保及生产成本;依托省内农林资源与制造业基础,推广生物质原料替代模式,发挥生态固碳优势;培育一批循环经济标杆企业,以产业耦合、技术创新推动传统制造业降碳增效,助力全省工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6、厦门绿洲:智能拆解打造电子废弃物高效循环利用体系
为落实全会精神与绿色低碳发展要求,依托“双碳”目标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福建省工信厅遴选多行业循环经济典型案例,为全省产业绿色转型提供示范经验。厦门绿洲环保公司作为国家级“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与绿色工厂,2025年累计处理电子废弃物约100万台(套),产出铜、铁、塑料等再生资源超10万吨,实现产值1.9亿元。企业依托体系化建设形成三大核心优势:搭建线上预约+线下网点的全域回收网络,打通城乡废旧家电回收渠道;建成全流程智能拆解产线,冰箱各类资源回收率超95%,废塑料可实现高纯度高值化再利用;通过设备技改优化空调拆解工序,显著提升拆解效率与资源化品质。(来源:福建工信)
对广东省的启示:
该案例对广东省电子废弃物资源化发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广东作为家电制造与消费大省,废旧电子废弃物存量大、循环利用需求高,可借鉴其“网络回收+智能拆解+技术提质”的发展模式。一是可推广线上线下一体化回收体系,完善城乡逆向物流布局,规范零散回收渠道。二是加大智能拆解、物料分选、再生材料改性等技术投入,以数字化、自动化改造提升行业整体回收率与产品附加值。三是依托产业优势推动废旧家电资源就近循环、就地高值利用,联动制造业实现再生资源替代应用。四是树立行业标杆,以典型企业带动全省固废资源化行业规范化、高端化发展,助力广东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
7、固废引发生态风险,废弃蚝壳堆存事件新闻分析
2026年5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查实,潮州市饶平县累计11万吨废弃生蚝壳露天堆存,侵占土地148.3亩,其中压覆5.6亩永久基本农田,违规堆存长达十余年,暴露水产养殖固体废弃物处置、资源化利用、基层监管多重短板,为广东省沿海产业生态治理敲响警钟。
本次事件核心症结是固废处置链条断裂、资源化利用长期缺位。生蚝壳富含碳酸钙,可加工有机肥、饲料添加剂、新型建材,省内台山、湛江等地已形成成熟回收产业链,兼具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但饶平生蚝产业规模庞大、从业者众多,地方只重养殖增收,忽视固废后端处置,未配套集中暂存、防渗治污、回收加工设施。大量蚝壳混杂腐肉、生活垃圾露天堆放,高温降雨催生高浓度渗滤液,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严重超标,持续污染土壤与地下水,造成耕地酸化绝收。
对广东省的启示:
该事件对广东推进“无废城市”、沿海渔业绿色转型具有深刻警示意义。我省水产养殖体量全国领先,贝壳、养殖残料等农林渔业固废产量巨大,若各地重生产、轻治污,重增量、轻循环,极易重复出现侵占农田、水土污染问题,违背耕地保护红线与全域固废治理工作部署。产业发展绝不能以牺牲永久基本农田、群众饮水安全为代价,必须补齐固废资源化短板,统筹经济发展与生态安全。
结合全省生态治理实际,提出四点工作建议:
一是压实属地全链条监管责任。建立联合巡查机制,运用卫星遥感、网格员巡查常态化排查固废乱堆乱占耕地行为,畅通群众举报闭环处置渠道,对逾期整改、虚假整改严肃追责问责。
二是完善固废资源化配套体系。沿海养殖市县统一规划封闭式防渗暂存点,布局贝壳深加工项目,构建“集中收集—转运加工—产品利用”闭环产业链,出台补贴政策扶持蚝壳有机肥、再生建材产业落地。
三是严守耕地与生态底线。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管控要求,严禁任何生产固废露天堆存占用耕地;对历史遗留固废堆场限期清运,同步开展土壤、地下水生态修复,恢复耕地生产功能。
四是全域推进绿色循环转型。落实《广东省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推广养殖废弃物就地资源化模式,将固废处置配套设施建设纳入水产产业项目准入前置条件,实现产业发展、固废利用、生态保护协同推进。
三、行业动态
1、梳理广东省内主要垃圾分选成套设备项目
(1)广州九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九爪智能成立于2021年,总部位于广州。公司专注于AI智能分选领域,通过融合高光谱与AI图像双模态判定,可精准识别260多种物料。
标杆项目:广州新科垃圾压缩站
2025年10月,九爪智能与广州市白云区城管局联合打造了国内首个"前端压缩+AI分选"环卫综合体——新科压缩站。该项目将传统垃圾中转站升级为集"分拣、压缩、资源回收、减量处置"于一体的城市固废枢纽中心。
项目在仅1600平方米的立体空间内,实现了每日100吨生活垃圾的高效处理与资源化。其AI智能分选产线实现了100%无人化分拣作业。截至2026年7月,该中转站累计分拣原生垃圾2.6万吨,垃圾减量率突破40%,累计节省垃圾处理费172.76万元。
融资与产能
2026年1月,九爪智能完成数千万元Pre-A轮融资,由白云金控、白云建科联合投资。资金主要用于核心算法与分选设备迭代及多场景规模化落地。公司产品覆盖普惠型和高端机型,普惠机型年出货数百台,高端机型主要服务盈峰环境、玖龙纸业、山鹰国际等头部环保企业。
(2)广东弓叶科技有限公司
弓叶科技成立于2018年,总部位于东莞松山湖。公司基于AI和光电融合技术,产品应用于可回收资源、城市固废、电子垃圾、建筑垃圾等全品类废弃物分选。
融资与产能
弓叶科技融资规模在行业内位居前列。2022年7月完成亿元级A轮融资,由达晨财智领投,经纬创投跟投。2023年11月完成数亿元B轮融资,由红杉中国独家投资。
产能方面,加上2021年已投产的工厂,弓叶科技两个工厂合计占地面积约15亩,年产能约1000套智能分选装备。B轮融资资金主要用于海外渠道建设及产品规模化生产。公司智能分选装备已交付数百台,远销日本、俄罗斯等海外市场。据披露,弓叶科技的设备累计每年为全球减少200万吨废弃物。
(3)东莞市青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青绿环境总部位于东莞,是一家全球化固废智能分选解决方案提供商,核心团队拥有近十五年固废分选及资源化项目自主投资运营经验。
重点项目
在粤东,青绿环境投建的陈腐垃圾分选中心日处理能力近2000立方米,通过精细分选将陈腐垃圾转化为替代燃料,每年减少甲烷排放1.2万吨(相当于种植6万棵树)。
在重庆,公司落地的建筑装修垃圾分选项目占地约2万平方米,日处理能力600吨,采用AI视觉分选机器、重载式机器人等设备,实现了100%资源化利用。
此外,公司还在昆明、广州等地落地了陈腐垃圾和生活垃圾资源化项目。据公开信息,青绿环境在国内外投资运营多个固废资源化项目,年处理量超过百万吨。公司服务客户包括爱回收、中联重科、新兴际华集团、玖龙纸业、光大集团等上百家企业,业务已拓展至欧美、东南亚、中东等地区。
(4)蔚复来(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基地)
蔚复来是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深耕"AI+生命科技"核心技术。
2026年5月22日,蔚复来湛江智能装备研发智造基地在雷州市沈塘镇南沙转移园区正式投运。该项目是广东雷发融商基金首个落地运营的直投项目,也是蔚复来在华南区域首个循环利用智能成套装备及无废工厂生产研发基地。
项目分两期建设:
一期:计划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设备投资约1270万元,依托园区2000平方米租赁厂房。预计年产装备约2000台套,其中垃圾分类分拣类装备占比约56%,有机垃圾处置类装备占比约38%。
二期:计划在投产两年后启动,租赁厂房6000平方米,总投资6000万元。
两期全部投产后:年产量可达9000台套,年产值预计达5000万元。项目可为当地新增约50个就业岗位。
(5)广东瑞科同发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瑞科同发成立于2024年7月,注册地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在资源循环利用环保领域拥有20多年经验的技术团队,融合欧洲前沿固废技术理念。
公司产品以定制化解决方案为主,涵盖固废智能撕碎机、废旧橡塑制品智能破碎清洗成套生产线、废旧轮胎智能破碎分选磨粉成套生产线、锂电池智能拆解破碎分选成套生产线、废旧家电及电子垃圾智能破碎分选成套生产线、退役风电叶片及光伏板智能拆解设备等。目前公开渠道暂未查询到该公司具体项目投资、产能及产值数据。
(6)中山斯瑞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斯瑞德深耕固废预处理设备行业超过10年,提供生活垃圾SRF制备预处理方案等设备。
中山市固体替代燃料项目
2023年,中山市启动首个固体替代燃料项目,投资额约3300万元,对市内一般工业固废进行再利用,生产绿色环保的固体替代燃料。项目采用斯瑞德提供的核心破碎分选设备。
斯瑞德还参与了多个大型固废资源化项目。例如,其设备应用于年产5万吨级的RDF标杆工厂;在废旧轮胎资源化项目中,一期已运营投产,实现年产近4万吨环保炭黑、热解油超7万吨、钢丝约1.5万吨,年产值达数亿元。
总体来看,广东省垃圾分选成套设备行业已形成以广州、东莞为核心,佛山、中山、湛江多点布局的产业格局。在AI智能分选领域,九爪智能和弓叶科技技术实力突出、融资规模领先;在系统集成与交钥匙服务方面,青绿环境项目经验丰富;蔚复来湛江基地的投产则进一步补强了粤西地区的智能装备制造能力。
2、光伏屋顶“点碳成金”:梅州工业碳普惠落地
为落实广东省碳普惠制度、推动制造业绿色转型,梅州高新区广汽系6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完成省级碳普惠减排量备案,合计核发核证减排量3811吨二氧化碳当量,是企业主导工业光伏碳普惠落地的典型实践,兼具示范价值与政策审视意义。
本次项目严格依据《广东省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24年修订版)》开展核证备案,依托省级统一登记系统出具合规碳资产,破解了企业自主碳平台标准不一、减排量无法交易的突出短板。对比纯互联网企业自建碳普惠平台仅能内部打卡激励、数据割裂、测算无统一标尺的局限,工业厂区分布式光伏项目依托省级标准化方法学,实现减排量可量化、可登记、可交易,打通制造业绿色资产市场化变现通道,为工业园区盘活屋顶光伏资源提供规范路径。
从政策成效看,该项目形成“制造企业+新能源运营+省级碳普惠体系”协同模式。广汽零部件厂区连片开发屋顶光伏,以清洁能源替代火电削减工业用电碳排放,减排量确权至项目业主,既可用于企业自身碳中和抵消,也可进入碳市场流通,实现降碳成本与绿色收益双向平衡,契合广东以碳普惠赋能制造业、助力“百千万工程”的政策导向。(来源:湘江碳索)
3、固态电池“筑链蓄能”:花都绿能谷储能产业园落地
为落实全省新型储能与“双碳”工作部署,广州花都粤港澳大湾区“绿能谷”固态电池产业园正式动工。项目总投资20亿元,达产后年产值24亿元,依托高效审批机制实现快速落地,是湾区布局前沿储能赛道、产业补链强链的标志性工程。项目搭建覆盖研发、生产、回收再生的全链条载体,填补大湾区固态电池规模化量产空白,集聚上下游配套企业,支撑花都万亩千亿绿能谷产业平台建设。
该项目精准契合广东省新能源产业发展导向,兼具产业与能源双重政策价值。产业链打通“材料—电芯—集成—梯次回收”全生命周期闭环,依托绿色制造体系优化区域能源结构,为花都打造千亿级新能源产业集群筑牢核心支撑,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具备全球竞争力的储能先进制造高地。
固态电池赛道仍存在核心材料研发投入高、技术攻关周期长、储能市场化交易机制不完善等现实制约。后续应出台专项科创补贴与产业基金,加快关键材料国产化突破;健全储能电力市场交易规则,丰富商业化应用场景;持续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完善园区配套服务,全力打造国内领先的固态电池先进制造示范基地。(来源:储能产业网)
4、新能源退役固废“变废为宝”
随着风光装机持续扩容、新能源汽车普及,光伏组件、风机叶片、动力电池迎来集中退役高峰,固废处置压力凸显,成为制约新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影响生态安全与资源保障的突出问题。当前多地探索资源化路径:退役光伏经改造成为彩色发电建材,风电固废拆解制成工业型材,废旧电池梯次复用或提取锂镍钴,既化解固废积压风险,又盘活稀缺矿产、削减碳排放,是落实循环经济、推进“双碳”的关键抓手。
现有资源化实践具备显著政策价值,形成分类处置多元路径。光伏依托涂层技术实现外观改造与发电性能兼顾;风电装备自动化拆解产出标准化产品,打通市场化消纳渠道;动力电池分层处理,性能达标电池用于储能备用,衰减电池湿法提取贵金属,单块电池回收可减碳2.5至4.5吨。
破解退役固废处置难题需系统完善政策支撑。一是健全顶层制度,针对光伏、风电、动力电池分类制定回收处置细则,完善追溯监管机制;二是强化技术攻关,扶持智能分拣、高值再生工艺研发,布局规模化示范产线;三是构建协同回收体系,依托产业集聚区龙头企业完善回收网点,配套财税激励拓宽再生材料应用场景,推动新能源产业形成全生命周期绿色闭环。(来源:央视新闻)
5、智能光伏“数智赋能”:工信部公示智能光伏典型案例
为落实《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相关工作,工信部联合住建、交通、农业农村、国家能源局五部门开展案例征集,公示73个智能光伏典型案例,覆盖全国多省份、十大核心应用领域,是多部门协同推动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政策举措。
本次公示具备多层次产业引导意义。其一,构建跨领域示范体系,案例囊括光储融合、建筑光伏、海上光伏、钙钛矿新型组件、光伏绿色制造等多元赛道,打破光伏单一发电应用局限,推动光伏产业与建筑、交通、农业、储能等行业深度融合,丰富新能源落地场景。其二,形成全国区域发展参照样本,广东、江苏、浙江、山东等多地项目同步入选,兼顾东部制造高地与西部新能源基地,为各地因地制宜布局光伏产业提供实践范本。其三,强化先进技术产业化导向,重点吸纳钙钛矿、源网荷储一体化、数字化低碳园区等创新项目,明确智能光伏技术迭代升级方向,巩固我国光伏产业链全球竞争优势。其四,建立多部门协同治理机制,统筹产业制造、城乡建设、交通运营、能源消纳等监管维度,理顺智能光伏项目落地配套机制,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双碳”战略实施提供坚实产业支撑。(来源:工信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