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6年第二批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6号)、《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评价规范》(GB/T 39780-2021)、《关于开展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循综协〔2018〕16号)等要求,经企业申请、专家评审、公示,现评价广州环投增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为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其中韶关市江霖板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类,江门新会西江环保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符合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类,深圳市绿环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符合再生资源回收类,广州环投增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符合环境保护和节能节水类,由协会颁发《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证书》。现将名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两年。经过评价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可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协会申请延续。
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应严格按照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评价要求,加强生产和管理,于每年2月底前向协会报送上一年度生产经营及资源综合利用的情况。
三、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在机构名称、资源综合利用生产经营等情况发生较大改变时,应及时向协会申报办理相关信息的变更手续。
四、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需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复审时提交通过清洁生产企业审核的文件。
五、鼓励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按照《广东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指南》(T/ GDACERCU 0012-2020)要求,在综合利用产品或产品包装上使用“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标识”。
六、鼓励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申请协会专属融资方案(粤循综协绿色贷),帮助企业破解融资难、担保难、成本高、流程慢等发展痛点,以金融活水赋能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新能源、低碳技术等领域,促进企业稳健发展、转型升级。
附件1:2026年第二批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名单(产品类和劳务类)
附件2:2026年第二批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公示名单(项目类)
附件3:2026年第二批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公示名单(再生资源回收类)
附件4:2026年第二批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公示名单(环境保护和节能节水类)
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2026年7月1日
(联系人:李丰胤,廖文天 联系电话:13825094314,13826489262;协会邮箱:gdarcu@vip.163.com ;协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2-1号翰林阁40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