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协会召开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认定专家评审会

2010-01-21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到:

根据《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经贸环资〔2006〕801号)和《关于批准省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协助我委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粤经贸函[2009]1816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受省经信委的委托,我协会于2010年1月18日下午在会议室召开2010年第一批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认定专家评审会,省经信委节能与循环经济处谭杰斌副处长、我协会周力副秘书长及相关专家参加了会议。
    在评审会上,专家们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48号),省经信委印发的《关于加强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09〕225号)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对这批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认定申请材料进行了评审,并出具了评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