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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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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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2017〕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3月18日
国办发〔2017〕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