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17年度会费的通知

2017-02-13 分享到:

 

粤循综协〔2017〕3号

 

各会员单位:
    协会的发展和壮大离不开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为更全面发挥协会在我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领域建设中的引领与推动作用,更好、更及时地保障会员服务和协会日常工作的正常运作,按《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章程》有关规定,请各会员单位按照以下标准,及时缴纳2017年度会费,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前缴交2018年会费。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会员单位会费标准
    (一)副会长每年缴纳会费10000元;
    (二)监事长每年缴纳会费10000元;
    (三)常务理事每年缴纳会费8000元;
    (四)理事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
    (五)监事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
    (六)会员每年缴纳会费2500元。
    二、会费缴纳方式
    会费采取年度缴纳的办法,由协会统一收取。协会收到会员单位的会费后,开具省财政厅专用收据。
    开户名: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直属支行,账号:44001580107059000147。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会员部韩娜、胡健明
    联系电话:020-37636009-836、820
    传    真:020-37636885
    邮箱:gdarcu@163.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2-1号翰林阁402室

    注: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传真到协会或扫描(拍照)发送到协会邮箱。希望各会员单位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协会的工作,并对协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