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74号

2017-01-16 来源:工信部 分享到:

    为进一步加强废钢铁加工行业事中事后管理,加快行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我部对《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47号)、《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012〕493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予以公告。

    附件:1.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
          2.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