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优秀会员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6-10-24 来源:协会 分享到:

 

粤循综协〔2016〕59号

 

各会员单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调动企业创优争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行业健康蓬勃发展,根据《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优秀会员单位评选办法》,协会决定开展2016年度优秀会员单位评选活动,并于第三届会员大会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和条件
    1、属于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会员单位,及时缴纳会费,关心和支持协会工作,对我协会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2、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3、对我省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的提高,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有较大促进作用,在资源综合利用领域当中有较好的示范作用和影响力;
    4、单位经营状况发展良好、产品生产量有所增加,利润收益增长明显;
    5、单位生产过程中的节能降耗,对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减排工作和环境保护达到规定标准;
    6、单位生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对废弃物资源数量的利用较大,效果较好;
    7、单位推动品牌创建和技术进步、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新工艺应用方面成效显著;
    8、单位落实社会责任,经营生产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促进当地劳动力就业。
    二、申报材料及说明
    1、申报单位需提交《2016年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优秀会员单位申报表》及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各式一份并盖单位公章。为了更好宣传获奖单位,请将单位简介、lo和相关图片一并提交。
上述材料请于10月31日前通过邮件或传真形式报送我协会会员部。
    2、上述评选范围和条件均适用于2016年评选范畴。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名,届时我协会将对各单位上报情况组织综合评审,择优评定2016年协会优秀会员单位,并在协会官网进行公示。对公示后没有异议的优秀会员单位,将于协会第三届会员大会上予以表彰,颁发“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优秀会员单位”证书,给予一定奖励并在协会会刊、网站等宣传平台进行专题报道。

    (会员部联系人:廖文天;联系电话:020-37636009-800;邮箱:gdarcu@163.com;传真:020-37636885。)

附件1:2016年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优秀会员单位申报表.doc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