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备选园等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201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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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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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请组织推荐2015年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备选园区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5〕91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请组织推荐第六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备选产业园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5〕914号)、《关于请组织推荐第五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备选城市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5〕915号)要求,经地市推荐和专家评审,我省拟推荐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为2015年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备选园区、佛山市为第五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备选城市、双水废钢铁回收利用产业基地(粤港澳循环经济产业园)为第六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备选产业园。现将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发文之日起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
联系电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83133412;省财政厅,83170438。
附件:国家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备选园等拟推荐名单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5月11日
附件
国家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备选园等拟推荐名单
一、2015年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备选园区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第五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备选城市 佛山市
三、第六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备选产业园 双水废钢铁回收利用产业基地(粤港澳循环经济产业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