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09年工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的通知
2009-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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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关于申报2009年工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委),各清洁生产企业: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来《关于申报2009年工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的通知》(工信厅节[2009]219号),现将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委)要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申报工作,及时将《通知》要求传达到辖区内的省(市)级清洁生产企业。
二、各清洁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填写《清洁生产项目汇总表》、分项目编制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并于10月30日前将《清洁生产项目汇总表》、《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申请报告》(一式五份,并附电子版)直接报送我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同时抄送所在地市经贸部门。
三、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紧迫,各有关单位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迳向我委反映。
四、省经信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联系人:郑威,联系电话:020-83133412,传真:020-83133335,电子邮箱:zhengwei@gdet.v.cn。
附件:工业和信息部关于申报2009年工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