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09年工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的通知

2009-11-06 分享到:

转发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关于申报2009年工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委),各清洁生产企业: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来《关于申报2009年工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的通知》(工信厅节[2009]219号),现将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委)要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申报工作,及时将《通知》要求传达到辖区内的省(市)级清洁生产企业。
    二、各清洁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填写《清洁生产项目汇总表》、分项目编制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并于10月30日前将《清洁生产项目汇总表》、《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申请报告》(一式五份,并附电子版)直接报送我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同时抄送所在地市经贸部门。
    三、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紧迫,各有关单位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迳向我委反映。
    四、省经信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联系人:郑威,联系电话:020-83133412,传真:020-83133335,电子邮箱:zhengwei@gdet.v.cn
    附件:工业和信息部关于申报2009年工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