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3部门关于做好广东省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效果评价工作的通知

2013-09-18 分享到:

 

粤循综协〔2013〕68号

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3部门关于做好广东省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效果评价工作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3〕40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效果评价工作,认真按照工作指南要求开展工作,并可结合单位特点,出台具体的操作细则,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政府鼓励省重点企业自愿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及认证,对认证结果予以采信,在企业节能考核中予以加分。同时,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将组织有关机构或专家通过评价等方式确认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效果。
    三、各单位若有意进行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或在评价申请中遇到问题,可积极联系我协会,我协会工作人员将大力协助企业推进工作。

附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3部门关于做好广东省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效果评价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2013年9月17日   

(联系人:曾思慧,刘建华;电话:020-37636009-812、808;传真:020-37636885;电子邮箱:gdarc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