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广东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第四批)名单的公示
201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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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省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和扶持社会节能服务中介力量,经各单位申请、地级以上市经信部门或所属省直部门初审推荐、我委复核,拟公布广州智光节能有限公司等26家单位为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第四批)。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对入选单位予以公示。
如对入选单位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省经信委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从2010年12月6日至10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省经信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
地 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邮政编码:510030)
联系电话:020-83133359
传 真:020-83133335
附件:广东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第四批)公示名单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