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0-10-15 分享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第 6 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特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现予发布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七日

 

    相关附件: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