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和省监管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2008年年度报告及今年一季度报告报送情况的通报

2009-06-22 分享到: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国家监管重点耗能企业: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企业能够按照《关于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及分析工作的通知》(粤经贸环资〔2008〕1009号,下称《通知》)要求,及时组织报送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对加强全省节能形势分析起到了积极作用。为确保能耗数据质量,我委委托省节能监察中心对国家和省监管重点耗能企业报送的能源利用状况2008年年度报告和2009年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报送情况

  今年,我委委托省节能监察中心研究建立了广东省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信息管理系统,各重点用能单位通过信息管理系统,网上直接报送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极大地提高了报送效率。

  截止4月30日,161家企业通过信息管理系统网上直报或以纸质、电子表格等形式报送了2008年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剔除关停企业数(初步统计,省监管以上184家企业中有11家企业关闭或停产),占应报企业数173家的93.06%;162家企业报送了2009年一季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占应报企业数173家的93.64 %。

  二、审查结果

  (一)2008年年度报告。

  经审查分析,22家企业2008年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为优良等级,占12.14%;81家企业为合格等级,占46.82%;43家企业为基本合格等级,占24.86%;28家企业为不合格等级,占16.18%。

  (二)2009年一季度报告。

  经审查分析,33家企业2009年一季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为优良等级,占19.08%;71家企业为合格等级,占报送总数41.04%;42家企业为基本合格等级,占24.28%;27家企业为不合格等级,占15.61%。

  三、几点要求

  (一)做好修改完善和重新上报工作。

  目前,省节能监察中心已将具体审查意见通过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信息管理系统和电子邮件反馈至相关企业,请相关企业及时登录信息管理系统“上报项目及审核”专栏查阅或查看电子邮件。各相关企业要认真对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本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并于7月6日前通过信息管理系统重新上报(http://www.gdecc.cn/energy/),特别是审查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级的企业,要认真做好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补报工作。

  (二)逐步开展网上填报工作。

  为提高报送效率,今后,国家和省监管重点耗能企业统一通过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本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于每年4月15日、7月15日、10月20前报送季度报告,于每年3月底前报送年度报告。今年除了网上报送电子版外,还必须同时报送纸质版报告,两者内容务必一致。

  (三)加强市监管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管理工作。

  为便于各地加强市监管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和分析管理工作,我委将在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信息管理系统中开通各市用户,并于第二季度开始试用。请各市经贸部门及时登录注册,并提供本地区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省千家企业以外)至省节能监察中心,以便企业登录注册。各市要高度重视,督促企业及时登录注册,认真做好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网上填报工作,争取在今年全省范围内实现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填报工作信息化管理。

  (四)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各市经贸部门务必把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和分析工作作为节能工作的重点来抓,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抓紧抓好。我委将加强监督检查,对上报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对没有按时上报或者上报质量较差的企业,将优先列入节能监察名单,开展现场监察。

  

  附件:

  1.2008年能源利用状况年度报告报送情况汇总表

  2.2009年一季度能源利用状况季度度报告报送情况汇总表

  3.2008年能源利用状况年度报告未报送和报送质量较差企业名单

  4.2009年一季度能源利用状况季度度报告未报送和报送质量较差企业名单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省节能监察中心:易国刚,电话:020-83378976,传真:020-83352049,

  邮箱:yggang@gdecc.cn;省经贸委:许用权,电话:020-83133387)

  相关附件:粤经贸环资〔2009〕532号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