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4年广东省墙材行业资源综合利用政策认定办理培训班的通知
201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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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循综协〔2014〕25号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减免税管理办法》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为贯彻落实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相关扶持政策,做好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及税收减免办理讲解,促进我省墙材行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发展,我协会定于近期举办2014年广东省墙材行业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办理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认定申报网上办理;
2、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及所得税减免办理程序及要求;
3、广东省墙材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认定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4、广东省墙材行业的发展与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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