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广东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09-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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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有关行业协会、科研院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定,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要求和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的需要,我委组织编写了《广东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第六稿)。现再一次征求你们的意见。请于2009年6月2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委。
附 件:《广东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九年六月五日
(联系人:谭吉林,电话:83133444,传真:83133337,邮箱:tanjilin@gdet.v.cn)
相关附件:《广东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