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广东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09-06-13 分享到: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有关行业协会、科研院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定,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要求和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的需要,我委组织编写了《广东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第六稿)。现再一次征求你们的意见。请于2009年6月2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委。

  附 件:《广东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九年六月五日

  (联系人:谭吉林,电话:83133444,传真:83133337,邮箱:tanjilin@gdet.v.cn

  相关附件:《广东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